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南京艺术学院社会教育学院顺利举办 社会艺术水平考级考官培训会
  发布时间:2025-06-19   浏览次数:10

为深入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,推进师德师风建设,近期,社会教育学院联合美术与书法学院、音乐学院、戏剧与影视学院、舞蹈学院、现代音乐与科技学院、附中等单位分批次对音乐、美术、舞蹈、戏曲戏剧专业的社会艺术水平考级考官开展专题培训,会议采用线上线下同步形式,重点围绕考级工作廉政建设与规范化管理,着力营造风清气正的考级环境。社会教育学院郭峰院长主持会议,各考级相关学院领导、各专业考级工作相关负责人及全体考官参加了本次培训。

音乐考级考官培训现场

美术考级考官培训现场

舞蹈考级考官培训现场

戏曲戏剧考级考官培训现场

一、严明纪律要求,筑牢思想防线

郭峰在培训中强调,全体考官要深刻领会中央八项规定精神,坚决反对形式主义、官僚主义、享乐主义和奢靡之风。他要求考官在考级工作中做到“三不”:不搞特殊化、不铺张浪费、不利用职务之便谋取不正当利益,切实维护南京艺术学院社会艺术水平考级的公平性、严肃性、专业性。培训以《教育部关于加强和改进新时代师德师风建设的意见》《社会艺术水平考级管理办法》《江苏省社会艺术水平考级管理细则》为准则,明确考级工作的政策红线与职业规范。

二、细化管理规范,强化制度执行

针对考级工作中可能出现的廉政风险点,培训会重点解读了《江苏省省级机关差旅费管理办法》(苏财行〔2014〕16号)、《江苏省财政厅关于调整省级机关差旅住宿费标准有关问题的通知》(苏财行〔2015〕83号)文件中规定,明确要求考官外出考级时,在食宿、交通、劳务报酬等方面严格遵循制度标准,杜绝超规格接待行为。同时,结合《南京艺术学院差旅费管理办法》及南京艺术学院社会艺术水平考级委托承办协议书,进一步细化考级过程中的监管要求。

三、压实责任担当,确保考级质量

培训会通过案例分析、情景模拟等形式,帮助考官深入理解评分标准与操作规范。郭峰指出,考官既是艺术水平的评判者,也是师德师风的践行者,是学校社会美育的“形象代言人”,必须坚持专业性与廉洁性并重,以高度的责任感服务考生和社会。社会教育学院将建立考级工作动态监督机制,配合上级主管部门开展的考官履职情况进行常态化检查。

社会教育学院将以此次培训为契机,持续深化考级工作规范化建设,为促进社会艺术教育健康发展、普及艺术教育、培养优秀人才提供有力保障。


 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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